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1704-114882-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榄核镇八沙村垃圾压缩站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2,5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编号:FEGD-CT161085
项目名称:榄核镇八沙村垃圾压缩站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 | 类 别 | 交货/完工期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榄核镇八沙村垃圾压缩站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 货物类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65.25万元 |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响应。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存在严重违投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承诺书或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法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公告合格报价人条件的证明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4 月11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17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4 月18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4 月18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1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
联系人:王工 | 联系电话:020-84986691 |
传真:020-84986691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卢芃生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18 |
传真:020-83642820-804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主任 | 联系电话:020-84986691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81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