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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财务收费系统与教务管理系统对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韶关学院。

项目名称:韶关学院财务收费系统与教务管理系统对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财务收费系统与教务管理系统对接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于第1种情形,符合《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3号)“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说明:

财务收费系统与教务管理系统对接项目:

因系统接口程序开发具有很强的专一性和特殊性,广州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都非常熟悉相应管理系统数据的逻辑与流程,技术力量雄厚,能保障该项目如期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3号)“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可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3)本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参照《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财办库〔2015〕1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此类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无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也不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但采购人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参照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的程序执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844号701房、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C4栋5层505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7月202022年7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如下:

专家代码

工作单位

姓名

职称

专家一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韶关校区)

武会平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级讲师

专家二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韶关校区)

何德华

计算机操作与维修高级实习指导师

专家三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曾国彬

信息中学高级教师

专家四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黄少飞

信息中学高级教师

专家五

韶关市张九龄纪念中学

吴运红

信息中学高级教师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因系统接口程序开发具有很强的专一性和特殊性,广州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都非常熟悉相应管理系统数据的逻辑与流程,技术力量雄厚,能保障该项目如期完成且具有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3号)“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韶关学院与广州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人:韶关学院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联系电话:0751-8120194  

2、采购代理机构

人:张小姐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小阳山沐芙路扬成名门综合楼三楼

联系电话:0751-811511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