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主页 > 信息公开 >详情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车辆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7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车辆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标的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车辆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车辆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

(2)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合同履行期限: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3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0年10月13日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并于2020年10月14日开始接受参与投标登记及发售谈判文件,至发售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17时30分止,有一家供应商(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登记参与投标并购买了谈判文件。项目又于2020年10月16日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了延期公告,在延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仍只有一家供应商(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登记参与投标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只有一家供应商(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递交了响应文件。

    由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在实施采购的过程中,没有接到供应商的任何质疑。

    本项目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建议将本项目由竞争性谈判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12a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03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姓名:胡稷樑,工作单位: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职称:工程师

        专家2:姓名:何凤芹,工作单位: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职称:高级农艺师

        专家3:姓名:邓伟祥,工作单位:广东建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称:工程师

2、论证小组综合意见:

       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没有设定不合理条款或倾向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建议将本项目由竞争性谈判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文路3号

    联系电话:0760-2318835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陈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联系电话:0760-8826615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附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