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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2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的委托,于2020年10月10日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项目编号:FEGD-CT20878)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FEGD-CT20878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

六、项目预算金额:2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七、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20年9月25日在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和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项目磋商公告。

八、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0年10月10日

2.评审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组长:梁俊强

评审委员会成员:叶时远、伍健雄

九、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序号

报价单位(报价人)

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价格

得分

(20分)

商务技术

得分

(80分)

综合

得分

(100分)

排名

1

珠海市泰维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17.31

77.00

94.31

1

2

珠海市泰铭多媒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

16.19

41.00

57.19

3

3

珠海市志腾电脑有限公司

通过

20.00

41.67

61.67

2

 

注:1、经检查,1号报价人“珠海市泰维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递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评定,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对上述报价人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评审总得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为第二、三成交候选人。

十、成交信息  

1. 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市泰维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成交供应商地址:珠海市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编号3-1A地块厂房黄羊川大厦9楼

3. 成交金额:238,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

4. 成交服务费: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713233             联系电话:18028387282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