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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西路地块保障性住房(国际健康驿站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招租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FEGD-ZT211128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西路地块保障性住房(国际健康驿站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招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9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P28 商务技术部分评分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运营管理及服务方案

 

30

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提供学历证书,且具有住房租赁行业5年以上的经验,得5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以及在投标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描述本项目基本运营管理方案和服务方案

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完整服务定位、服务目标、服务管理模式,管理流程等,考虑全面,不漏项,操作可行,得30

方案较完整、服务定位及目标、管理模式、管理流程考虑较全面,较符合项目特点。得25分

方案比较合理、服务定位及目标、管理模式等一般,招商项目及能力评估一般。得15

方案比较较差、服务定位及目标、管理模式等较差,招商项目及能力评估较差。得5分

不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实力

5

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提供学历证书,且具有住房租赁行业5年以上的经验,得5分,其余不得分

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以及在投标公司的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运营管理及服务方案

 

25

投标人描述本项目基本运营管理方案和服务方案

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完整服务定位、服务目标、服务管理模式,管理流程等,考虑全面,不漏项,操作可行,得25

方案较完整、服务定位及目标、管理模式、管理流程考虑较全面,较符合项目特点。得15

方案比较合理、服务定位及目标、管理模式等一般,招商项目及能力评估一般。得10

方案比较较差、服务定位及目标、管理模式等较差,招商项目及能力评估较差。得5

不提供不得分。

2、将原招标文件P5 “二、项目背景”第2点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2、中标人须按照中标金额以及合同规定按实上缴租金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单位)

现修改为:

2、中标人须按照中标金额以及合同规定按实上缴租金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区属国资企业

3、将原招标文件P5 “三、项目总体要2点作如下更正

删除“用途转换期”

4、将原招标文件P6 第4.2项作如下更正

删除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5、将原招标文件P6 第5.1项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5.1租金按照先交后使用的原则,投标人从修复、提标期结束并开始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向招标人每月上缴租金,租金上缴时间为当月5号。若租金收取主体发生改变,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按建筑面积计算交付租金,实际租金单价以中标结果为准。

现修改为:

5.1租金按照先交后使用的原则,投标人从修复、提标期结束并开始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区属国资企业)每月上缴租金,租金上缴时间为当月5号。按建筑面积计算交付租金,实际租金单价以中标结果为准,用途转换期免收租金

6、将原招标文件P6 第5.2项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5.2租金递增情况,租金自投标人向招标人上缴租金期起每满三年后,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递增计算详见下表:

现修改为:

5.2租金递增情况,租金自投标人向招标人上缴租金期起每满三年后,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7.2%租金递增计算详见下表:

7、将原招标文件P7 第6.5项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6.5项目修复及提标改造期间,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实际修复、提标改造费用。无论经审计费用为多少,修复及提标费用均由中标人先行承担,修复费用及提标改造费用在前2年健康驿站使用期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分两期于每年12月等额返还给中标人。中标人应严格控制修复及提标改造费用,修复及提标改造总费用不得超出原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的匡算价(即4000+4384.6)=8384.6万元),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现修改为:

6.5项目修复及提标改造期间,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实际修复、提标改造费用。在前2年健康驿站使用期区属国资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分两期于每年12月等额支付修复费用及提标改造费用给中标人。中标人应严格控制修复及提标改造费用,修复及提标改造总费用不得超出原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的匡算价(即4000+4384.6)=8384.6万元),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将原招标文件P8 第7.2项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7.2本项目约定前2年由区政府作为“国际健康驿站”使用,“国际健康驿站”使用期间,投标人需负责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运营管理方案、配置人员、设备运行管理,有关方案、人员设备配置需提前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批同意。征用期间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租金收取单位)返还中标人前期投入的修复、提标改造费用、运营成本(含租金)及酬金;修复、提标改造费用、运营成本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酬金按照年度运营成本的8%计取。征用期间的营业收入由招标人收取,招标人有权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收取营业收入,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招标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延长“国际健康驿站”使用期限或在任一保障性住房租赁年度重新征用为“国际健康驿站”使用,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延长或重新征用期间补偿中标人运营成本(含租金)及酬金,超出两年部分可相应延长与中标方的总租赁期。

现修改为:

7.2本项目约定前2年由区政府作为“国际健康驿站”使用,“国际健康驿站”使用期间,投标人需负责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运营管理方案、配置人员、设备运行管理,有关方案、人员设备配置需提前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批同意。“国际健康驿站”使用期间的营业收入区属国资企业收取,区属国资企业按月支付中标人的运营成本(含租金)及酬金;运营成本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酬金按照年度运营成本的8%计取。若招标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延长“国际健康驿站”使用期限或在任一保障性住房租赁年度重新征用为“国际健康驿站”使用,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延长或重新征用期间支付中标人运营成本(含租金)及酬金,超出两年部分可相应延长与中标方的总租赁期。

9、原招标文件P31“三、项目运营管理期限及交接1点作如下更正

删除和用途转换期

10、原招标文件P33“四、租金收取方式1点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1.租金按照先交后使用的原则,乙方从修复、提标期结束并开始投入使用开始向甲方每月上缴租金。每月的租金乙方应于当月5日前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若租金收取主体发生改变,则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按建筑面积计算交付租金,实际租金单价以中标结果为准。

现修改为:

1.租金按照先交后使用的原则,乙方从修复、提标期结束并开始投入使用开始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区属国资企业)每月上缴租金。每月的租金乙方应于当月5日前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按建筑面积计算交付租金,实际租金单价以中标结果为准,用途转换期免收租金

11、原招标文件P33“四、租金收取方式2点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2.租金递增情况,租金自乙方向甲方上缴租金期起每满三年后,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现修改为:

2.租金递增情况,租金自乙方向甲方上缴租金期起每满三年后,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7.2%。

12、原招标文件P34“五、履约保证金2点作如下更正

删除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13、原招标文件P34“六、修复、提标要求5点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5.项目修复及提标改造期间,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实际修复、提标改造费用。无论经审计费用为多少,修复及提标费用均由中标人先行承担,修复费用及提标改造费用在前2年健康驿站使用期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分两期于每年12月等额返还给中标人。中标人应严格控制修复及提标改造费用,修复及提标改造总费用不得超出原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的匡算价(即4000+4384.6=8384.6万元),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现修改为:

5.项目修复及提标改造期间,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实际修复、提标改造费用在前2年健康驿站使用期区属国资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分两期于每年12月等额支付修复费用及提标改造费用给乙方乙方应严格控制修复及提标改造费用,修复及提标改造总费用不得超出原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的匡算价(即4000+4384.6=8384.6万元),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原招标文件P35“七、运营要求2点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2.本项目约定前2年由区政府作为“国际健康驿站”使用,“国际健康驿站”使用期间,乙方需负责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运营管理方案、配置人员、设备运行管理,有关方案、人员设备配置需提前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批同意。征用期间由甲方人(或甲方另行委托的租金收取单位)返还乙方前期投入的修复、提标改造费用、运营成本(含租金)及酬金;修复、提标改造费用、运营成本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酬金按照年度运营成本的8%计取。征用期间的营业收入由甲方收取,甲方有权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收取营业收入,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甲方需延长“国际健康驿站”使用期限或在任一保障性住房租赁年度重新征用为“国际健康驿站”使用,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延长或重新征用期间补偿乙方运营成本(含租金)及酬金,超出两年部分可相应延长与乙方的总租赁期。

现修改为:

2.本项目约定前2年由区政府作为“国际健康驿站”使用,“国际健康驿站”使用期间,乙方需负责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运营管理方案、配置人员、设备运行管理,有关方案、人员设备配置需提前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批同意。“国际健康驿站”使用期间的营业收入区属国资企业收取,区属国资企业按月支付乙方的运营成本(含租金)及酬金;运营成本以区属国资企业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酬金按照年度运营成本的8%计取。若甲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延长“国际健康驿站”使用期限或在任一保障性住房租赁年度重新征用为“国际健康驿站”使用,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延长或重新征用期间支付乙方运营成本(含租金)及酬金,超出两年部分可相应延长与乙方的总租赁期。15、原招标文件P40“九、违约责任”增加第6点

增加内容为:

6、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向甲方追讨经济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原应付费用及甲方的诉讼费、滞纳金、违约金、利息等,甲方有权从乙方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损失发生的先后顺序抵扣,同时继续向乙方追讨不足部分(如有)。如乙方退还的出租物业中存有乙方物品,乙方应及时处理该物品,并同意如乙方(含次承租人,若有)自退还出租物业之日起30天内未处理或未处理完毕,视为乙方(含次承租人,若有)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物品,由此造成的费用及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6、原招标文件P41“十、合同终止”作如下更正

原文内容

十、合同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

2)因不可抗力的情形出现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合同期届满或按约定解除。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现修改为:

十、合同变更、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

2)因不可抗力的情形出现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合同期届满或按约定解除。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项目租金租赁水平发生重大浮动,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条款。

三、补充文件

1、本项目总平面图;

  2、本项目现状照片

四、其他补充信息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文件为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处,以本更正公告文件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

联系方式:戴工0757-22836879 ,曾工0757-2283688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大厦17层A区

联系方式:0757-8333251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32518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930日

 

注:如发布时间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有出入,则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